人生而自由,但受时代影响,不定怎样就当了奴隶,首先,出生前一秒你都不知道自己是生在哪个世纪,是不是有色人种,社会又是何种制度。一万个不巧生而为奴,尾随爹妈被奴隶主打上奴隶烙痕;其次,本来是自由人,因为国家战败而被奴役,或者因为被贩卖到异国他乡,经过奴隶主的粗暴培养,久而久之,也适应了奴隶这个社会角色——这点如是说,奴隶都是后天炼成的。
《为奴十二年》就用写实到近似于纪录片的镜头,详尽描述了一个自由人做上奴隶的故事。
主人翁所罗门是十八世纪生活在纽约的黑人,懂工程架构,会吹啦弹奏,儿女双全,幸福快乐的过着自由的生活,但因中了奴隶贩子圈套,被贩卖到南方沦为奴隶,所罗门自然不甘当牛做马,一心逃出牢笼,受了几十遭严刑,几易奴隶主(卷福、麦克法斯宾德饰演不同奴隶主,卷福友善和气,法鲨阴阳怪气扭曲变态),所罗门心酸苦逼12年,虽然不甘愿做奴隶,但也渐渐接受了做奴隶的无奈命运,最后却因一个加拿大人(布拉德皮特大胡须的燃情岁月劲乍现)相助,而赢回自由身。
所罗门并不是一名好奴隶,能做好奴隶的,向来都是奴性和身体合二为一一起出生来的,奴性根植于血液的。就像所罗门在树上吊起苦痛挣扎的时候,身旁的奴隶都各忙各的形同木鸡,他们才是合格的奴隶。而且他们一直谨小慎微的告诫所罗门,好好当奴隶,不然就等着被虐杀。
所罗门不同,他体验过自由人的生活,是一个富有才华的骄傲黑人,受到过来自白人和同族的尊敬,他明白尊严是怎样一回事,能体会到生命应该有的模样。不幸跌入奴隶的行伍,过上牛马不如任人践踏的生活,更明白了一个自由人的可贵,所以他愈发的不甘愿做奴隶,总想写书信出去,让法律来还自己清白——自由人,只要追求自由的火苗不灭,追求自由的灵魂不腐,都不能老老实实的做好奴隶。
坏奴隶往往是奴隶主最头疼的,能为奴隶主创造价值却又经常扰乱自己的管理秩序,就像中国汉朝出现的商人一样,见多识广精于商业拉动GDP,但到处风言风语扰乱民心。推动社会进步的,往往都是商人,推动奴隶制废除的也都是坏奴隶。
美国废除黑奴制的漫漫长史除了有林肯大总统的帮助之外,更有不计其数的黑奴的鲜血和头颅,是无数个所罗门无数个“奴隶到自由人”的艰辛的加和,可谓漫长而又艰辛。但其中说不明白的是,有更多的奴隶,习惯了奴隶生活,遵从了奴隶宿命,阻碍着奴隶制的废除,就像鲁迅笔下的国人,当惯了奴仆突然做有尊严有地位的自由人,反而觉得不适应,天天想着复辟。主人翁所罗门就在十多年的奴隶生涯之后,开始习惯当奴隶,为卷福饰演的好奴隶主说好话,虽然他有“自由灵魂附体”,在严刑拷打之下自由意志也会被消磨,难拒奴性的腐蚀……奴性,这种贱到骨头里的习性,果真是极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