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尘世流年
不知哪位圣贤说过这么一句话;无知是人类最大的敌人。从现实情况来看,这句话说的不无道理,应该是真金灼见。这部《狗镇》将这句真理更是进一步升华,理论知识要学习,但是科学实践更是必不可少。就像学生必须做作业一样,老师在课堂上传授你的知识,回家需要巩固一遍。
我们的格蕾丝小姐就是这样一个认真刻苦的人 ,关于她离家出走的原因我想是这么回事:格蕾丝小姐深爱哲学这门高深的学科,可能也拜读过罗素.康德.叔本华.老子庄子等等大师的作品,估计她意志坚定的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这套理论,时常宣传与人为善,以德服人这种为人处事方法。可是她的父亲——黑帮老大看不下去了,想这一辈子都在刀口上过日子,谁不服就灭谁,一直坚信暴力就是美学。终于在一个平静的夜晚,父女俩的矛盾爆发了,格蕾丝一怒之下离开了父亲,去实践自己的理想。
格蕾丝幸运的遇上了汤姆,并且搭救了她。估计是我们的汤姆老弟充分地认识到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英雄救美,当然不肯轻易放过。于是俩人初次见面感觉不错,格蕾丝随后通过接触,认识到汤姆是一个积极上向的文艺青年,也深信只有善良才会让世界更加美好。想不到这么偏避的小村庄居然有一位隐士,可是通过序章我们就知道,所谓的村民偶像汤姆不过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货色,只是嘴上夸夸其谈的老好人而已。在这里格蕾丝犯下了一个错:爱上了这个男人。汤姆也犯下了一个错误:留下了格蕾丝老爸的名片。
随后的故事是一个让人膛目结舌的过程,根据以往的故事经验,一开始都是顺利的,虽然有点小插曲,也是为了起到衬托的作用。格蕾丝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村民的信任,可是时间一长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是小孩欺负她,随后小孩的父亲——苹果工人也惨无人道地侮辱了她,她在这一刻才体会到自己是那么的无助。可是又能怎么办呢,自己是一个逃犯(村民认为通缉令是真的),最关键的是自己应该坚持当初的理想:与人为善才是沟通的最好方式。所以她一次次的忍下来,而现实一次次的变得残酷。
于是她找到了自己的情人——老好人汤姆,而汤姆知道了这些事情后,表示义愤填膺,一定要协助格蕾丝逃离这个肮脏龌龊之地。在利益熏心的货运工帮助下逃回了狗村。值得一提的是,格蕾丝小姐这次不但赔了钱,还搭上了自己,真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狗镇的村民终于露出了真面目,他们如同一群恶狼,任意欺辱这个奴隶。格蕾丝小姐彻底从人变成了狗。
本人认为人性最大的表现在于贪欲,狗镇的村民也不例外,他们不满足于通缉令的奖金,而把她交给真正的“仇家”,也就是黑帮老大。他们认为这是一桩奇货可居,获益颇丰的好买卖。所以他们满怀热情地迎接黑帮老大以及他手下荷枪实弹的小弟时,地狱之门也为他们打开了。于是一场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的血腥报复开始了。
可敬的是格蕾丝小姐在报复之前还在坚信善良是人性唯一的闪光,可是她在狗镇经历的过程让她怀疑了,难道书本上写错了吗?她在车上继续和父亲探讨这个问题,父亲用他慈爱的大手抚摸着女儿头顶,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傻孩子,可伶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呀!这时我们的格蕾丝小姐流着激动泪水,仰天长叹到:我终于懂了!所以说理论与实践必须相结合才会悟出真理。
这时的格蕾丝小姐通过自己的努力明白了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意义,从而成为了社会哲学的权威人士, 她拿着冰冷的手枪,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到汤姆面前,用冷酷的声音对他说:“滚你妈的,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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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镇》:女学者的悟道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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