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从刚刚一上映就在被不同的“族群”截然相反的意见评价着。喜欢的人,认为本片具有划时代意的黑色电影,内容丰富,表现手法娴熟且多处景点桥段几乎可以成为教科书实例;反对的声音说本片表现过于激烈血腥,有些违背人类基本道德。我从来喜欢黑色系悬念动作电影,本片当然是我的最爱之一。不过,持两种观点的“族群”很难说谁对谁错,美感这东西有时候很主观。和每一个受众所受教育,工作,观影时的心情以及对影评的期望都有关系。(我觉得这次的选题很成功,很宽泛,让人有更多的科协指出,值得鼓励!)
吴大秀是一个成天花天酒地,一事无成的普通职员。有一天,在女儿生日的时候,被不明人士莫名其妙的绑架,关在一间屋子里十五年。十五年后,被“释放”的他开始复仇。但,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有两个1,为什么要关他十五年。2,为什么十五年后把他放了出来。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这是一则关于复仇的故事。为了复仇,吴大秀被制造成了一名恶贯满盈,手段残忍的恶魔。最终他得知真相,并为年少轻狂时期犯下的“长舌罪”遭到了仇家的惩罚。或者说,是原来那个恶魔吴大秀惩罚了知道真相且感同身受的吴大秀。
从表象上,本片非常不和谐,隔几分钟就有几个人被废,血光四溅,动作逼真,场面血腥。但其实,本片的精神内核还是很和谐的。
本片的主旨其实在刚开始不久就已经指出了“纵使我是禽兽,难道就没有资格生存吗?”看完本片,我开始思考并不太成熟的人生观。那些在我看来“不共戴天”,跟我的生活喜欢,价值观,人生观都不一样的“坏人”,如何看待他们?难道必须用我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来评价和规范他们吗?难道世界上只有一种哲学人生观是正确的吗?这个问题每个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但是,如果你非要对那些与你不同过的人“下手”最终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在叙事手法上,不落俗套,每个桥段看似无法关联都通过巧妙的手法链接了起来。
其实,本片所想表现的东西很多。潜意识领域,催眠等等。但有一条就是对于当代传媒的看法。当代传媒已经沦为了纯娱乐化的工具。他们关注的只有三个字“收视率”!为此他们制造了明星,制造了绯闻,制造了综艺节目,更制造了人们的冷漠。对于影片中吴大秀来说,在他被囚禁的15年,电视是他的朋友,老师,爱人,情人,是他精神世界的一切。可反思生活中的人们,有多少不是回家就抱着电视或看着网络传媒,一边骂传媒们制造那些垃圾节目和无聊绯闻,一边享受窥视欲满足及视觉刺激带来的片刻欢愉?可是,欢愉之后呢?你的生活依然是生活,你的问题依然是你的问题。传媒的新闻功能已经被无限降低,更多的是人类的精神麻醉剂。
下面说说本片的动作场面。本片有大量的打斗场景,直接,凶悍,拳拳到肉。这种动作设计,其实是为了衬托本片的叙事和主题。与其说是打斗,不如说是搏斗,也没有什么章法可循,目的就是将对方打倒。本片导演非常得意的那段著名“长镜头”打斗场面,无论在镜头走位,场景调度,演员之间的协作上都可以当教科书来看。这个镜头的难度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首先,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很多演员要表演,如何走位?如何设计每个人的动作,如何把吴大秀清楚地呈现给观众,而不是看上去一团人在打架?可以说,这个镜头每个演员的动作设计都精确到了秒,否则效果绝对出不来!为了拍好这个长镜头,相关人员进行了一个星期的排练,崔岷植更是苦练体能力求演好。
影片最后,在催眠师的帮助下,吴大秀把心中的恶魔赶走了,他忘记了过去,忘记了那个曾经的恶魔已经消亡的恶魔。白雪皑皑的群山犹如初生的婴儿般纯洁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