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心中是否存在一个完美男人的形象,那么我会说有。看过《血色浪漫》吗?即便我多年后再次重温这部电视,仍然可以确信钟跃民这个人物形象对我的强烈吸引力,也确定自己对他的人生观的认同。曾经我以为自己遇上过这样的男人,但很多年后我发现原来并非如此。真正能遵从内心的、钟跃民式的男人,或许存在,也或许不存在,我并没有天真地把他作为自己的择偶标准,只是更愿意从女性的角度去剖析这样的人物,并用来思考自己的人生。
《血色浪漫》讲述的是一群老三届的故事,钟跃民作为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但同时他在精神上保持着独立,而不是屈从于社会环境走上每个普通百姓的普通道路。在那个上山下乡的时代,钟跃民和一帮干部子弟从中学毕业,等待他们的只有两条路:参军或是插队。那段等待出路的日子,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打架、拍婆子、挑事端,还都长着张特贫的嘴,歪的能说成正的,坏的能说成好的。在这群人中,钟跃民始终扮演着主心骨的角色,他可以有一肚子坏水,也可以正义感爆棚,连拍婆子他也是一马当先。朋友们都喜欢围绕在他身边,只要有他在,好像就有了凝聚力,气氛也立马活跃起来。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他身上有一股很强的文艺气息。虽然并不算是饱读诗书,但他总能出口成章,对音乐也有自己独特的欣赏视角。这些个人魅力都是他能够交到朋友、吸引女性的最大原因。因为父亲被隔离审查,钟跃民的政审不能通过,无法参军,于是他和几个同样境遇的朋友决定去陕北插队,他此后丰富精彩的人生也就此展开。他在黄土高坡上干农活,听信天游,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去要饭;参军后他从部队里的刺儿头兵一路干成了侦察营的营长;复员后他又摆过煎饼摊儿、帮朋友做过生意、开过饭馆儿、甚至还蹲过几天号子。无论他在哪里总能活出自己的精彩,虽然也有逆境,但他体内的正能量好像总能战胜一切,并且也将周围的人所感染。他不会按照常理行事,只做他认为是对的事情,这可能会得罪人,也可能让自己走弯路,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这些追寻的过程,而非结果。像杰克·凯鲁亚特的《在路上》,主人公们狂喝滥饮、到处游走、高谈阔论,在精神领域寻求自己的目标与价值。
一个人的成长始终绕不开爱情这件事,一个人能否成为有故事的人也多半是因为爱情。在《血色浪漫》讲述的二十年间的故事里,出现在钟跃民身边的女人有三个,初恋周晓白、第一个女人秦岭以及有可能会伴随后半生的高玥。这部电视之所以成功,除了因为它朴实地刻画了那个大时代背景下的众生相,并且塑造了钟跃民这样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也更因为它在女人之于男人这件事情上的精准理解,可以说看这部电视能够让人明白男性是以怎样的视角来看待女性的,讲得更明白点儿就是让女性观众知道男人究竟喜欢怎样的女人。
周晓白的母亲对钟跃民做过这样的评价:“你是一个非常有性格的青年,在你身上表现出一种极强的理性,这种理性是成就大事的基本素质,像你这种气质的男人,对一个纯情的女孩子是非常有危险性的,你可能会成就一番大的事业,但是对一个家庭不会负有责任感。”“不会对家庭负有责任”这一点是她出于一位母亲从保护女儿的主观角度而说的,但其他的评价却是中肯而一针见血的。周晓白出生在高干家庭,父亲是副司令,从小就集各种宠爱于一身,这也养成了她盛气凌人的大小姐脾气。钟跃民第一次在溜冰场上追她,一方面因为她漂亮,一方面也是想在朋友面前表现。但很快,周晓白所表现出的控制欲让钟跃民心生反感,在与其父母见面时也并没有承认自己与晓白的恋爱关系,只是将之称为一种“中间状态”。他的说法也是合理的,毕竟他们没有发生过更加深入的关系。但这种浅尝辄止的关系在周晓白来说却是生命中最为珍贵的宝藏,一个纯情少女的心思总是很重的,对于倔强又个性要强的周晓白更是如此,所以她说钟跃民是杀手,爱上他会丢掉性命,她用了二十年来放下这个心结。
在陕北插队时,钟跃民认识了来自西安的知青秦岭。在那西北的黄土高原上,秦岭用嘹亮而有穿透力的嗓音唱着信天游,歌声回荡在千沟万壑中,那份苍凉与悲壮让钟跃民第一次用心体会这片黄土上的质朴生活。秦岭是一个独立、早熟的女孩,即使放在现在这个年代她也是特别的。她对钟跃民说:“也许你是游戏人生的人,既然玩游戏又何必在乎结果呢,游戏的乐趣不都在于过程吗?”跃民看着她,眼前的这个女孩是他从来没遇见过的,对人生的理解那样与众不同,看问题比自己都深入。其实秦岭与钟跃民是很相似的人,但最后他们所走的道路是不同的,我觉得更多还是因为女性在这个社会永远处于一个较为被动的地位,她们的洒脱也是有局限性的。周晓白对钟跃民念念不忘,而跃民却对秦岭情不能已。秦岭的歌声吸引着他,秦岭的笑容吸引着他,秦岭那谜一样的思想吸引着他,这些就是一个女人最大的魅力。
动荡年代没有什么事是有准信的,今天刚在农村结婚生子,明天就可能让你回到大城市。钟跃民突然得到入伍的机会,他与秦岭也从此天涯海角。秦岭对他的决绝一如他对周晓白的决绝,所以周晓白忘不了他,他也忘不了秦岭。
离开部队在北京复员后钟跃民遇到了高玥。这段关系一开始并不是明白意义上的爱情,只是两个人一块儿搭伙儿做点小生意罢了。高玥这个女孩子在性格上也是挺特别的,她很感性,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她和跃民一块儿卖煎饼,一块儿开饭店,让他去外面游历人生,在背后默默支持。她只对跃民说,“等你老了,玩不动了,回来跟我老老实实过日子”。跃民从前告诉晓白:“你知道将来跟我过日子的女人是什么样子吗?如果去要饭他也会兴高采烈地跟我一块儿去,吃饱了以后,我俩就坐在草窝上互相抓虱子,就像猴山上的猴子一样,哪天我要是突发奇想,觉着好日子过烦了去神农架逮野人,或者去尼斯湖抓怪兽,或者去楼兰古城挖具干尸当收藏品,她都兴高采烈地跟我一块儿去。”这当然是他嬉皮笑脸的说辞,但高玥确实很有潜力成为这样一个陪他游荡大千世界的伴侣。
“爱一个人并不一定非的嫁给他,人活一辈子也并不一定非得结婚。结婚嫁娶是日常生活,和爱情没有必然关系,钟跃民表面看上去是常人,但他具备一颗非常的心。也许不娶你是对你不负责任,但是娶了你,对钟跃民的人生理想也是不负责任,将感情藏在心里,藏一辈子,然后带着一份份感情游历人生,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很多人都做不到这样,但钟跃民可以。我们困惑,因为我们都不能免俗,可钟跃民不用刻意,他骨子里就不是俗人,认命了,就把对他的感情藏在心里,再去接受另外一份感情;不认命,就伴随他的洒脱,继续你的痛苦。”高玥选择了不认命,虽然故事里没有交代她是不是钟跃民的最后归宿,但至少看上去是最适合他的。
人生总有很多可能,也有很多选择,但绝大多数人都会沿着祖辈的经验走上他们认为最平稳可靠的道路,然后过完一生。这个过程是否精彩,见仁见智,或者根本无需考虑。我欣赏钟跃民这样的人物,也羡慕他自由地过着“在路上”的生活。当你身在现实生活中就会感受到想要选择他那样的人生所需的勇气不是一点点就够了的,所以钟跃民是故事里的人物,而不是生活里的大多数。他的那种理想状态会是我的一种方向,但是“西北偏北”也是生活的一种魅力,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