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15,在这栋楼里面恐怕只有我还未入睡,勉强也算是个“精神病人”了。不到两个小时之前,选择了之前下载的《美国精神病人》,在我看来,整部电影颇具十足的讽刺意味。
实际上对于我来说国外的演员我基本记不全几个人的姓名,《美国精神病人》同样如此。整部电影只有克里斯蒂安·贝尔与威廉·达福让我觉得“眼熟”。贝尔不用多说——克里斯托弗·诺兰导演的《蝙蝠侠三部曲》当中完美出演维恩少爷(蝙蝠侠);而达福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蜘蛛侠》当中的反派奥斯本了。而在《美国精神病人》这部电影,无论其他人是谁,主角只有——贝尔。巧合的是我刚好使用的字幕也把剧中人的他翻译成了“贝尔”。
整部影片颇多让人耐人寻味而又巧妙构思的地方。诸如影片开始阶段的美食,或许更多的红色已经在给观众“提醒”,这不是一部关于美食的电影,而是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红色”的电影。又或者贝尔不是一个富二代,而是一个在华尔街靠着自己的能力让自己过上了衣食无忧,换一种说法就是骄奢淫佚的生活。而几个腰缠万贯的华尔街精英是如何挥霍手中的金钱,同样在影片当中展露无疑。这或许在从另外一个侧面提醒中国的富人——钱该怎么“扔”,即便这部电影的出产时间是2000年。
身份显赫的贝尔对于自身是极高的要求:对于音乐的追求让他不脱离流行;对自身饮食的控制加上极近疯狂的运动,让他的身材趋于完美。精挑细选的衣裤让他更显品味。从名片夹中精心制作的名片让他虚荣的一面暴露。而对于自己皮肤的保护,从使用特意挑选的护肤品就可看出。但是正如贝尔揭下面膜时自身独白——我贝尔就像个抽象的人,这个并非真实的我,只是个幻象。我可以收起我的眼神,但你握着我的手时感觉到有血有肉,觉得我们的生活方式大同小异,其实我并不存在那个地方。
整部电影讲述了贝尔在白天是个品味当下流行音乐,与一众好友共同挥霍的样子。而贝尔到了夜晚则变成了一个隐藏在夜幕下对生命的践踏的杀人狂魔。他可以在背人的阴暗处捅死一名流浪汉;他可以在音乐的环绕下将斧头砍向嫉妒的好友;他还可以通过对女人的绝对掌控来将她们肢解。他真的是个精神病人。
从杀死嫉妒好友时候将地毯铺上报纸、自己穿上雨衣,到为了不让杀人事件败露而百般将自己比作是自己被杀的人来掩盖自己杀人的事实。到尚存有一丝理智,放走了自己的秘书。到最后根本无法掩饰,将餐桌上的食盐胡乱的撒到自己的牛排上。一点点精神的崩溃,导致随身拿出身上的手枪,对于见到的人必须一枪毙命。最终他语无伦次的通过电话向他的律师承认:你是我的律师,所以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杀了很多人。一些是住在公寓住宅区的女孩,一些是无家可归者,其中有一个是在中央公园遇到的纽约大学的女学生,我把她扔在了停车场里。我用射钉枪杀了我的前女友贝桑尼,上周还杀了个溜狗的老头儿。我用链锯杀了另外一个女孩。。。这段经典、一气呵成的对白将整部电影推向最高潮。他真的是个精神病人。
当他准备再次踏入被自己杀害好友的公寓去观察那些他所“储藏”的尸体的时候,他却发现这所公寓正在接受新业主的验收。这真的不对了吗?走错房间了吗?一边吃着药一边抱着公用电话给自己的秘书打电话,就像一个落魄的失败者,与自己华尔街精英的身份充分反差。而电话那头的秘书,似乎也发现了,他,真的是个精神病人。
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直至影片最后贝尔的内心独白,一切都没有结果。或许,这应该就是诸多当时美国精英们思维内的某条神经的一刹那的思路。《美国精神病人》——这,应该是美国人独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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