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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斗犹马镇》:除了钱,还需要一点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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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吐槽一下片名的中文翻译,《3:10 to Yuma》翻译成《决斗犹马镇》,看起来没什么错,有气势也有紧张感。但问题是,只要看过影片的人就知道片中人物决斗的地点不是犹马镇,而是在肯塔辛镇,他们要在那里赶一班三点十分开往犹马镇的火车。不仅如此,犹马镇这个地方在影片中甚至压根就没出现过,因而译为《决斗犹马镇》明显就是望文生义。与此相比,另一个译名《决战3:10》貌似更贴切些。

 

事实上,这部《决斗犹马镇》是老片新拍。早在1957年,德尔默·戴夫斯便执导了改编自同名短篇小说的电影,而新版的导演詹姆斯·曼高德正是因为当年被老版深深吸引,才决定将其重新演绎。在他看来,纯粹的西部片已然被荒废了许久,但仍是美国电影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有意思的是,前些年有一部国产片亦山寨了一个类似的名字,叫做《决战刹马镇》,而且也带有中国西部元素,当然从内容到质量就大相径庭了。


 

《决斗犹马镇》的剧本诞生于西部片的全盛时期,因此还是能看出很多体现西部片时代性的经典元素,比如故事的起因之一,便是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由于要建造铁路而强征丹·埃文斯家的农场;再如我们可以看到铁路的施工方雇佣了很多华人劳工;又如亦少不了来去如风的印第安人和杀人越货的犯罪团伙。然而,如果新版仍是依样画葫芦就没什么意思了,于是导演对几处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起到了很好的服务于主旨的作用。

 

故事的主线十分简单,匪帮头子本·韦德被捕,需要押送到肯塔辛镇,然后搭乘下午三点十分的火车去犹马镇收监,农夫丹·埃文斯因急需用钱而加入了缺少人手的押运队伍。大凡西部片,基本都是在忽略历史真实写照的情况下,创造一种理想的道德范本或者英雄范本。在新版中,曼高徳作出的最大改编便是丰富了两位主角(丹·埃文斯、本·韦德)的背景,使得人物的塑造愈加饱满,其行为动机也更有说服力。

 

与老版中仅仅是因为土地干旱而需要筹钱向另一个农场主买水相比,新版把丹·埃文斯设定为一名南北战争中的退伍军人,唯一打过的一仗是作为战败的一方,还被自己人打断了一条腿。由于小儿子生了病,需要在干燥的地方生活,便靠政府的补助把家搬到了亚利桑那。原本想着一家人从此可以过些太平日子,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先是遭遇旱灾,牲口死了一大半,接着土地所有者又图谋在此建造铁路牟利而把埃文斯一家赶走,丹所面对的困境可想而知。同时,在妻子和大儿子的眼里,丹是个唯唯诺诺、逆来顺受的窝囊废,活得一点也没有尊严。


 

丹·埃文斯是影片的精神象征与英雄范本,有了他,影片便有了信仰。开始的时候,丹参与押送犯人完全是出于想挣这200美元度过生存危机,但是到了后来,面对匪帮成员的围剿、面对押送人员的相继死亡或者退出、甚至面对本·韦德承诺的数十倍于酬金的诱惑,丹仍不为所动。一方面是因为个人原则和道德底线,另一方面是希望扭转在大儿子心中的形象,因此看似懦弱的丹一路「轴」到了底,选择了金钱之外的东西,即使危及到生命也在所不惜。

 

而本·韦德的背景也远比老版要丰富。导演增加了其关于儿时经历的自述,自幼孤独的他一直就对亲情有所憧憬,而丹作为一个父亲的执着与坚毅将他深深打动。事实上,本这个形象并非穷凶极恶之辈,感情丰沛,还有点艺术家气质。打从押送伊始,本就对正直的丹很有好感,之后越是了解,越是对其惺惺相惜。有了他,影片便有了最后的反转。如果说丹·埃文斯充满了英雄主义,那么本·韦德就是充满了个人魅力。

 

与老版相比,新版的结局更加悲壮,丹被匪帮的二当家杀死,而本则杀了忠心耿耿的二当家,自己跳上了开往犹马镇的火车。当然,对于曾两次从犹马镇监狱逃脱的他来说,再逃一次也不是难事,这个行为更多是对于一个英雄、一个父亲的致敬。饰演丹和本的两位演员——克里斯蒂安·贝尔以及罗素·克劳从选角到演技都无可挑剔,完美塑造了这两个亦敌亦友般的人物,好的本子需要恰当的演员来诠释,《决斗犹马镇》可以作为其中的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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