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这首歌是James Blunt在2006年BBC电视台的小型音乐会现场深情演唱的《Goodbye My Lover》。这首歌也就是james小手指戒指的来历,每次他唱到这首歌一定会歌喉哽咽,眼泛泪光。
I'd be the father of your child.
我每次听到这两句歌词,总想起一些天真的往事。
在你年轻的时候,总有一个你曾经发誓非她不娶、非他不嫁的人。
还是理智点,说点想说的话吧。
关于对待劈腿的爱情观方面,我很早就想说说了,这个想法一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东西方的爱情观念是极为不相同的: 东西方的审美情趣差异巨大,双方拥有迥然不同的爱情观、价值观。西方人更注重恋爱的自由,真爱往往来源于出轨和劈腿,而且他们在爱情方面永远更直接,更主动,“得到”和“拥有”是他们理解幸福的意义,所以你经常在美式电影中看到他们孜孜不倦的努力追求;而东方人更注重细水长流的感情形式和内敛、内向的感情表达方式。可以说“含蓄”二字,代表了东方人整体的爱情价值观。
打个比方,如果中国男人和美国男人同时追求一个女孩,往往女孩选择了美国人,因为那个美国人一定是勇往直前、处心积虑去博得女孩欢心的,而中国男人一定是先选择退出的。整体来说中国男人太含蓄了,出于尊严,出于自卑,出于和善,所以我奉劝处于暗恋状态中的中国男孩子,如果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那就勇敢一点,记得百折不挠,无论收到多少次“好人卡"都不要放弃,你要知道女人都有心理防线脆弱的时候,当她和高富帅争吵的时候,保不齐就会因为脑子被驴踢了而跟你好了。
中国古代以外两大不共戴天: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在古代你要是勾引别人老婆,别说打你了,打死你都不为过。在明朝,如果你的老婆掉进水里,你亲兄弟看见了是不能救的,只能喊救命,淹死活该,你要知道,嫂子不是你想摸,想摸就能摸(请配合爱情买卖唱),因为两个字:“避嫌。”有了这个背景前提,你就知道为什么中国男人为何对女人劈腿这件事坚决不能忍受了。
外国人似乎对劈腿这事相当开的开,当然这只是传统,事情总有例外的,比如普希金就属于比较看不开的,为了他妻子--著名的交际花娜塔莉莎和美男丹斯特相约决斗,死于枪战。(无耻的丹斯特作弊提前开枪。)所以无论中国男人还是外国男人,最好都问问自己,当你的老婆劈腿了,你该如何面对?
(从左至右依次是普希金、娜塔莉莎、丹斯特)
普希金是非常痴情,而且非常善良的,中了枪伤的普希金呻吟了一天一夜才死,并且对娜塔莉莎说:“你没有任何过错。”他最后的遗言是:“我死后,你带着孩子到乡下去住,为我服丧两年你就嫁人,一定要嫁个正派的人。”
普希金死后第7年,娜塔莉莎重婚,嫁了一名军人,将普希金的四个孩子抚养成人。
要说痴情、要说成全,普希金算是绝了,做男人做到这份上,实在让我无话可说,说句实话,我身不能至,心也不向往之,这种名垂青史的死法实在太他妈憋屈了。
当然,如果你想要报夺妻之恨的仇而没有普希金的勇气,有一技之长也是可以的,比如:画画。
《不相称的婚姻》
普基寥夫,俄国六十年代最有声望的风俗画家,他将自己和自己的未婚妻还有那个迎娶他未婚妻的老头、婚礼现场的亲朋好友全画入了这幅《不相称的婚姻》之中,并且人物都按原班大小作画,这在当时是严令禁止的,而且画中的人物容貌也和真实人物完全相同,整幅画的讽刺不言而喻,最右边,双手交叉在胸前,愤懑的审视这一切的就是普基寥夫本人。
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论在狂乱喧嚣的夜店中,推杯换盏泡妞的时候;还是在静谧的月光下,独自散步、反思得失的时候;亦或是在炎炎烈日下的铁道旁防护站岗的时候,都会想起这幅画:《不相称的婚姻》。作者完成了我能想到的、关于爱情复仇的最高行为艺术:将他这悲痛故事和感情愤怒恒久的流传下去。说白一点,一个屌丝完成了对高富老的逆袭,他的愤怒将从1862年一直燃烧到人类灭亡,直到宇宙中仿佛从来不存在过人类一样。
不开玩笑地说,每当我联想到某个深藏在我心海中那个失败的恋爱经历,我总有冲动将这幅画框裱起来,挂在我家大厅最醒目的位置,以一种阿Q和孔乙己式的胜利来鼓舞自己。
他并没有做到“goodbye my lover.”他只是愤怒,仅此而已。
爱情该走的时候,就让它走吧,像个男人一样成全她吧。
不要对逝去的感情过于痴情,感情如果浪费了,还有什么意义呢?你被打上痴情的标签,仅此而已,你所有的感情都在盛开后枯萎,再不会对人盛放。If you shed tears when you miss the sun, you also miss the stars. 如果因为错过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要错过群星了。---泰戈尔《飞鸟集》。
因为我的嘴比保险箱还严的关系,常有姑娘失恋之后找我寻求慰藉,姑娘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想死”、“感觉不会再爱了”。我每次必然回话,:“死之前请把裸照发给我,谢谢,不要浪费。”
会咬人的狗不叫,叫的狗不咬人,说想死的姑娘一个没死,沉默的姑娘全跳楼了,事实就是如此。
别以为你被甩后几天内要死要活就是痴情的,下面说两个悲催的屌丝故事,这才是真正的痴情巨星:阿加莎克里斯蒂和保尔·艾吕雅。
阿加莎克里斯蒂,悬疑小说女王,悬疑世界最高峰,世界三大推理之王之一,但甚少有人知道她的痴情情史,20岁的阿加莎在她众多的追求者中与炮兵少校瑞吉·路希订婚,而路希说她还太年轻,不必立刻举行婚礼,应给与阿加莎更多的择偶机会。
多么了解女人的男人,多么睿智宽宏的男人!阿加莎果然劈腿了。
在一次舞会上,阿加莎与少尉阿尔奇博尔德·克里斯蒂一见钟情了。
然后,阿加莎与他结婚了。
再然后,少尉果然劈腿了,我真是无力吐槽。
多年以后阿加莎再婚,儿孙满堂的她回忆起爱情,充满了对自己的自责:“假如我更聪明一点,假如我更了解我丈夫。。。。。。假如在给我一次机会,所发生的事能够避免吗?假如我不撇下他,独自一人去阿什菲尔德呢?”
无语。
阿加莎这辈子从来没怪过劈腿的少尉,她的回忆充满了自责。她甚至在自传里写道:“我所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段时间他一直对我爱理不理,几乎从不主动接近我或有问才有答。后来我目睹了其他的夫妻,阅历也深了,才恍然省悟。他闷闷不乐是因她在内心深处爱着我,不愿伤害我,因此,他只得自欺欺人地想,这不是伤害我,这最终是对我好。”
。。。。。。
what's the fuck!我真是无力吐槽,阿加莎这么老了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他只是冷漠你,只是厌倦了你,仅此而已,仅此而已啊!由此可见一个痴情的女人爱上一个绝情的男人智商下降是多么的快,如此机智、逻辑缜密的女王都弱智到这程度上了,纯属属于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类型,所以说对于某些禽兽,千万不要浪费你的感情。
接下来说说男屌丝。
保尔·艾吕雅,法国超现实主义诗人,参加过达达运动、超现实主义运动、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殖民主义活动等等,绝对的自由主义战士,革命英雄。这么伟大的英雄、诗人在爱情的路上,算是彻底毁了。
他这辈子最第三大的错误是带着妻子去西班牙旅行拜访达利,第二大的错误是将留下妻子与达利单独相处,最大错误是用一生去爱他那劈了腿的妻子。
(达利与加拉)
过程不想多说,1929年达利追求不在艾吕雅身边的加拉,然后加拉劈腿了。1929年,艾吕雅出版了诗集《爱与诗》,题记:“这一绵绵不绝的诗章,献给加拉。”,他在诗中写尽对加拉的怀念:“我十分爱你而不再明白,我们二人究竟谁是游子。”--《超越等待》;“默默无言的旅行,从我的手到你的眼睛。”--《默默无言的旅行》。他们一直保持通信,直到离婚之后,去世之前。(资料来源:《诗的时光书》)
作为一个屌丝,难忘女神可以理解,难的是屌丝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女神,他给加拉写信道:“我爱了你20年。我们是不可分离的。假如有一天你孤独而又忧伤,那就再来找我吧。如果我们非得老去,那我们也要在一起老去。”
我真是泪流满面,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但艾吕雅算不上偷,他只是想证明:“我忍了三年,就是想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要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 --小马哥。
可他最终也没拿回来,加拉一辈子也没离开达利。
我们读书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破开我们内心冰封了上万年的大陆,为了寻找我们从未给任何人看过的自己,为了需求我们存在的意义。
每当看到这些故事,我就会问自己,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
goodbye my lover.
如果给我一天的时间,让我回到从前,我会用像风一样离开我脸庞、带走我体温的速度,给爱情一个潇洒的结束,不再奢求,不再挽留。
再见意味着再也不见。日后保持联系?若我比她过的好,她定失魂落魄,尽诉哀愁,甚至暗示破镜重圆,可惜裂痕会像鞭烙一样刻在彼此心中;若她比我过的好,那更不必说,男人怎可沦为受人怜悯、遭人鄙夷的感情废物?
你有享受你幸福的选择,我有保留我一点点回忆的权利。
你休想回头,我也一样。
I'd be the father of your child.